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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公安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13 10:29 来源:池州市公安局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市公安局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上级公安机关相关要求,紧扣公安中心工作和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深化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充分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升公安机关公信力。

主动公开

全年发布各类有效政务公开信息251。聚焦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主动发布相关信息,增强信息发布的针对性。围绕财政资金使用、户政服务、治安管理等重点领域,持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主动公开招标等关键信息,有力保障群众对重点领域工作的监督权。公开预决算及三公经费36条,户政服务信息32条,治安管理类信息30条。5月30日,市公安局开展政府开放日,邀请40余名小朋友走进警营体验警察工作生活。全面梳理公开事项,进一步完善栏目设置,按照市直单位主动公开基础目录,优化公开专栏,规范历史信息,对原有公开事项进行增减,确保目录与当前工作职能精准匹配。

)依申请公开

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处理和答复,加强沟通对接,做好跟踪督办。全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7件,答复类型为同意公开3件、予以部分公开1件,另有3件申请时间分别为为2025年12月23日1件、12月30日2件,拟结转2026年继续办理。本年度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政府信息管理

逐一排查本部门发布的政府信息,消除过时失效、格式不规范等信息,通过无效信息清理,切实规范公安政务信息发布与管理。严格执行“三审三校”信息审核发布机制,及时准确更新最新信息,加强信息审核把关,持续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对不适应新形式、无继续实施必要的规范性文件及时予以废止。本年度,市公安局废止1份规范性文件。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全年部门网站发布警务资讯362条。严格落实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要求,对全市31个公安政务新媒体账号实施“清单式”管理,完善值班值守制度。全年在国家级媒体刊发稿件180余篇,省厅及省级媒体采用470余篇,市级媒体采用逾900篇,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100余篇,微博原创稿件800余篇。

)监督保障

为全面落实省市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切实提升公安公开工作能力,市公安局安排专职人员积极参加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专题培训,进一步明确了工作标准和操作流程。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1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810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65868

行政强制

8879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351.218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0

0

0

0

0

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3

0

0

0

0

0

3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质量有待提高,偶尔会出现错敏字等现象,信息审核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信息发布形式有待创新。发布的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比较单一,信息的感染性有待加强。

下一步,我们将采取有力有效措施,立即加以改进,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一是提升政务公开质量。严格执行三审三校信息审核发布机制,加强对政务公开内容的策划和审核,提升业务工作人员水平,提高政务信息质量。二是创新信息发布形式。采用图文并茂、短视频等多样化形式发布政务信息,不断拓宽公开内容的深度和广度,增强政务公开的互动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