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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市公安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名称: 池州市公安局关于《群众举报涉恐涉暴线索奖励办法》 解读 文号:
成文日期: 2016-12-22 发布日期: 2016-12-22
废止日期:
池州市公安局关于《群众举报涉恐涉暴线索奖励办法》 解读
发布时间:2016-12-22 16:10 来源:市公安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1、哪些活动情形属于涉恐涉暴举报范围?

(一)涉嫌组织、策划、实施暴力恐怖活动的。

(二)煽动实施暴力恐怖活动的。

(三)为暴力恐怖活动提供资金、作案工具、场所等帮助或者交通工具等便利条件的。

(四)非法制造、经营、运输、邮寄、私藏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和管制刀具等的。

(五)非法制造、经营、传播、私藏暴力恐怖和宗教极端宣传品(包括书刊、传单、电子出版物、音视频以及其他含有宣扬暴力恐怖、宗教极端内容的物品)的。

(六)其他涉嫌暴力恐怖和宗教极端违法犯罪活动。

2、《办法》规定的举报途径有哪些?

(一)到当地公安机关上门举报或者向执勤民警当面举报。

(二)拨打“110”报警电话、社区民警手机电话或者当地公安机关公布的对外值班电话举报。

(三)通过12110短信报警平台举报。

(四)通过公安机关微博或者微信公众号举报。

(五)通过信件向公安机关举报。

(六)其他有效方式向公安机关举报。

3、县级公安机关可以审核、认定并发放多大额度奖金?

100元至500元人民币。

4、市级公安机关可以审核、认定并发放多大额度奖金?

500元至1万元人民币。

5、《办法》规定奖金发放最高额度是多少?

20万元人民币。

6、奖励举报应当遵循的原则有哪些?

(一)奖励对象原则上为实名举报人。对匿名举报能够确定举报人真实身份,且举报人愿意接受奖励的,应当奖励。对匿名举报无法核实身份的,不列入奖励范围。

(二)同一线索有两个以上(含两个)举报人分别举报的,奖励第一举报人。其他举报人提供的线索对查处案件有帮助的,可酌情予以奖励。

(三)两个以上(含两个)举报人联名举报同一线索的,按一个举报奖励,奖金平均分配给举报人。

(四)经查证所举报线索不属于暴力恐怖活动,但对打击其他违法犯罪、抓获犯罪嫌疑人发挥作用的,按照其他有关规定办理。

7、如何向举报人反馈举报线索采用情况?

群众举报的线索符合奖励标准的,由公安机关通知举报人领取奖励;决定不予奖励的,由申报单位告知举报人,并负责解释。

8、《办法》规定哪些情况不予奖励?

公安、国家安全、检察院、法院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公务活动中发现的线索,或者负有特定义务的人员提供的线索。

9、《办法》如何保护举报人权益的?

未经举报人同意,在查证、宣传、奖励等工作中,不得 披露举报人信息。违规泄露举报人信息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