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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池州市公安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名称: 【社会安全事件类预警信息】年龄不是 “护身符”,守法才是 “青春铠甲”!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6-03-11
废止日期:
【社会安全事件类预警信息】年龄不是 “护身符”,守法才是 “青春铠甲”!
发布时间:2026-03-11 17:22 来源:池州公安在线微信公众号 字号:[默认 超大]

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正式施行以来

池州公安机关

依法处理两起涉未成年人案件

向广大青少年传递清晰信号

法律既有温度也有力度

年龄不是 护身符

尊法、学法、守法

才是 青春铠甲

01

1月30日,东至县一名17岁未成年人因冒充电商物流客服,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被东至县公安局依法处以行政拘留。

 

 

02

213日,贵池区两名分别为14岁、15岁的未成年人因盗窃现金及香烟被警方查处。经查,两人曾于202511月有盗窃前科。226日,池州市公安局贵池分局依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两人的盗窃行为依法分别处以行政拘留。

 

 

案件的依法处理

不仅是为了维护社会公共秩序

更核心的是

引导青少年

树立正确的规则意识和法治观念

避免一时糊涂走上违法道路

 



新法解读

 

新修订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对未成年人违法处罚条款作出了调整

▼▼▼

 

第二十三条 【不执行行政拘留的人员】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行为人违反治安管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或者第一项、第三项规定的行为人在一年以内二次以上违反治安管理的,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警方提醒

 

法律既是社会行为的底线

更是守护青少年成长的坚实防线

青少年的健康成长

离不开法律的护航

更需要家庭、学校、社会的共同守护

规则意识应从小培养

法律底线不容任何人触碰

希望广大青少年

珍惜青春、敬畏法律

自觉学法、懂法、守法、用法

以遵规守法为青春护航

稳稳走好人生每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