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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00003280589C/202505-00041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池州市公安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名称: 市公安局关于对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36号建议答复的函 文号: 池公函〔2025〕51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5-05-29
废止日期:
市公安局关于对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36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5-05-29 15:46 来源:池州市公安局 字号:[ ]

尊敬的王春生代表:

您好!

您提出的《关于整治解决烟柳园公园、平天湖湿地公园等公共场所噪音扰民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公园等公共场所娱乐群体增多,黄梅戏演唱、KTV、直播等各类型娱乐活动吸引了大量老年群众在公园内自娱自乐,但群众自娱自乐产生的噪音给周边群众生活、生产经营带来了一定的影响。池州市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烟柳园公园、平天湖湿地公园等公共场所的噪音问题,局领导多次牵头组织贵池分局、治安支队开展相关工作,联合多部门多向发力,齐抓共管,持续推动噪音污染治理有效持久。

一是多次开展实地调研工作。多次实地考察与调研,详细了解了公园内娱乐团体活动人群、活动时间以及团体数量,会同区委区政府组织街道、社区、行政执法局、园林处以及公园管理单位就噪音治理工作进行座谈交流。二是组织开展多部门协商会议。2025年3月协调公安多部门召开协商会议。此外,还联合区园林处、区生态环境局、区城市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以及秋浦街道共同制定《关于烟柳园公园噪声污染防治有关事项的通告》,规定了公园噪音及娱乐时间限定标准,并树立了噪音及娱乐时间限定标准温馨提示牌。三是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工作。2025年2月以来,针对烟柳园、平天湖公园涉及不同类型的十余个娱乐活动摊位市局治安部门、派出所民警分批次、分类型与各种娱乐活动牵头人员开展约谈。向群众宣传《治安管理处罚法》《噪音污染防治法》相关法律法规和处罚依据,提醒群众要严格遵守公园规定的时间和音量控制标准,传达了周边群众对噪音扰民的困扰和投诉。特别是对露天KTV经营者,要求摊主履行主体责任义务。各牵头群众均表示愿意配合公安机关,在娱乐活动中控制音量和时间。四是部署专门警力开展治理。根据噪音警情和举报线索,市公安局指定专人分时分批开展巡逻,对声音较大的广场舞、黄梅戏、KTV等负责人,及时劝导。特警、派出所及执勤点三个单位警力开展不间断巡逻和检查,一旦发现或接到噪音投诉,立即前往现场,高效稳妥进行处理。五是做好针对性打击工作。2025年5月21日18时49分许,接110指令,烟柳园公园再次发生噪音污染。我局立即指令民警出警,固定相关证据,现已完成受立案(案件名称:胡某、章某涉嫌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案,案件编号:A3417024100002025050247),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这也是我市公安机关出重拳打击广场舞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首例案件。

下一步,池州市公安局将继续坚持“宣传+巡逻+查处”的工作模式,积极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共同治理,切实做好公园休闲场所的噪声整治工作,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待。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有其他意见,欢迎随时联系我们。

 

 

池州市公安局

202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