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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00003280589C/202505-00040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池州市公安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名称: 市公安局关于对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4号建议的协办函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5-05-20
废止日期:
市公安局关于对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4号建议的协办函
发布时间:2025-05-20 15:08 来源:池州市公安局 字号:[ ]

市发改委:

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4号《关于加快培育低空经济新质生产力的建议》已收悉,我局协办意见如下:

随着低空经济快速发展,低空有关的无人机、EVTOL等新型装备手段,可大幅提升公安等政府部门工作质效。提高政府质效的同时,群众也快速接受并使用低空经济所涉及的新型事物,这为有关政府职能部门带来了新型的工作任务和挑战。经对建议的认真研究,我们认为该建议极具前瞻性与建设性,对推动我市低空经济发展以及提升警务工作效能有着重要意义。

公安机关高度重视低空经济领域的创新发展,结合职能定位,积极推动相关工作落地实施。针对建议中提及的 “推进我市低空飞行监管服务平台建设” 以及 “建设我市无人机低空巡管共享服务平台”,我们已积极探索开展并正在逐步推进相关工作。目前,我们大力打造 “低空 + 警务”“无人机 + 警务” 的工作模式,在多个方面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低空飞行监管服务平台建设有序推进

针对建议中关于“推进我市低空飞行监管服务平台建设”的内容,我局已依托现有技术资源,初步构建低空飞行监测预警体系。通过接入安徽省低空公共安全管制平台,实现对主城区市政府、火车站等重点区域的实时监控。下一步,我局将联合交通、农业农村局等部门,逐步完善空域申请、飞行计划备案、风险预警等功能,推动实现市域低空飞行活动的全程可视化监管。

 二、无人机低空巡管共享服务平台探索实践

关于“建设我市无人机低空巡管共享服务平台”的建议,我局已开展试点工作。2024年7月发布《池州市公安局关于开展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登记与管理服务登记的通告》,推动无人机实名登记率显著提升。同时,整合特警、交警、派出所等部门的无人机资源,建立“空警”快速响应机制,2025年以来已辅助处置重大警情50余起,成功救助走失群众10余人。后续将进一步打通数据壁垒,构建“统一指挥、分级响应”的共享服务平台,切实发挥“一架抵多架”的协同效能。

三、深度融合“低空+警务”“无人机+警务”模式

我局以科技创新驱动警务改革,积极拓展低空经济在公安实战中的应用场景:

(一)应急处突领域:如在2025年“五一”期间,无人机在九华山风景区开展空中巡逻,实时疏导交通、喊话提醒游客,有效缓解景区人流压力;

(二)治安防控领域:依托“空中110”系统,无人机可快速级飞抵纠纷现场,回传高清画面并进行远程喊话,为地面警力处置提供精准支持;

(三)民生服务领域:2024年3月,贵池分局通过无人机空地协同搜救,仅用1.5小时锁定走失老人位置,充分彰显科技赋能价值。

四、持续强化低空安全治理保障

一方面,严格落实《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加强源头管控与执法打击。2024年以来,通过“线上+线下”宣传矩阵开展普法教育,覆盖人群超5万人次,推动形成“依法飞行、安全飞行”的社会共识;另一方面,深化部门协作机制,与文旅、交通等部门联合制定《平天湖风景区临时管制空域管理方案》,明确禁飞区域与审批流程,为低空经济健康发展筑牢安全底线。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完善基础设施、健全法规标准,推动低空经济与公安工作深度融合,为池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公安力量。 再次感谢您的宝贵建议!

 

 

 

池州市公安局

2025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