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市公安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紧紧围绕市局党委“守住底线不出事、奋勇向前抓重点、结合实际创亮点”的总体工作思路,持续深化执法监督,强化法制保障,加强执法管理,提升执法水平,全面推进我市法治公安建设高质量发展。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全面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市委市政府法治政府创建工作任务细化分解,纳入到年度公安工作任务清单,明确责任单位、目标要求、进度安排,与公安业务工作融合推进。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制定《市公安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度学习计划》,严格落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切实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印发《市公安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工作方案》《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的实施方案》,组织开展集中学习研讨,带动局直各党组织开展交流研讨。各级党员干部和广大民警辅警采取“线上学+线下学”“集中学+自主学”等方式,自觉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深化改革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1.全力优化营商环境。一是惠企举措优服务。制定全市公安机关积极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若干举措,按月调度各项措施落实情况,制定多条措施贯彻落实指导意见,持续推动公安便民利企服务举措落得实处。依法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二是创建品牌搭桥梁。推出“一号直通、一键直达”助企服务品牌,设置为企服务护航专线,建立警企沟通直达渠道。三是“三规”举措促发展。规范入企检查,减少不必要的打扰。制定印发规范入企安全检查有关工作的通知,施行入企检查备案机制,进一步规范入企检查、宣传、防范、调研、考察等工作。规范“一业一查”,提升监管服务效能。制定年度企业检查计划,开展主动联合检查,配合其他政府部门联合检查,发现问题,“一业一查”年度检查任务按时按质完成。规范警企交往,加强公安管理服务。规范公安机关“亲清”警企关系,明确公安机关及民警与企业交往底线,消除不必要的顾虑,推动警企交往亲而有度、清而有为。全年全市公安民辅警无涉营商环境问题投诉。
2.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一是“只进一门办”抓紧抓实。组织开展市本级“明进暗不进”、“应进未进”等公安政务服务事项梳理摸排,推动治安、交警27个存疑事项进驻大厅办理,统筹推进全市交管业务进驻政务中心大厅办理;二是“高效办成一件事”落地落实。配合市直相关单位完成“企业开办”一件事、“军人退役一件事”、“新生儿出生一件事”等8个跨部门联办事项,实现高频事项“一站式”办结;三是做优服务提质增效。常态化统筹全市公安窗口开展“365日”不打烊服务、延时服务和上门服务等特色服务。四是“无证明办事”做深做实。持续深化“五免”之城建设,梳理印发《池州市公安局证明事项免提交清单(2.0版)》,并在全市公安窗口部署应用“无证明办事”系统。积极配合五免助手上线应用,梳理核验应用场景、通过部门帮开渠道开具证明,减少办事群众跑动。
(三)全力推进依法行政决策
1.落实依法行政决策。进一步规范市公安局合同等法律文件法核工作,要求以市局名义对外签订的合同等文件必须由法制支队审核把关。聘请3名专职律师为市局法律顾问,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法律事件中的参与作用,重大对外合同等工作事项均有法律顾问参与审核把关,在办理依申请公开、劳务纠纷等事件中充分听取法律顾问意见。
2.及时主动公开政务信息。通过池州市公安局部门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新闻媒体报道等渠道主动公开信息,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全年部门网站发布警务资讯362条。规范发布法定主动公开信息,按照要求对无效的政务信息进行全面清理,以确保政府信息的准确和有效,全年发布各类有效政务公开信息267条。同时,依法办理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严格贯彻落实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法依规扎实做好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全年共收到8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类型为同意公开5件、予以部分公开2件、其他1件。本年度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深入推进执法办案源头治理。市公安局严格落实省厅执法办案源头治理工作部署要求,扎实开展源头治理攻坚工作,全年受理信访事项总量较上年度同比下降。将执法办案源头治理工作确立为“一把手”主抓工程,扎实开展条线源头监督检查,定期召开“月调度”会议,分析短板不足,推动问题整改,全市公安执法规范化水平显著提升。
2.强力整治执法突出问题。结合上级公安机关工作部署,常态化开展执法办案源头问题专项治理,着力整治有警不接、有案不受、受而不立、立而不侦、侦而不力和执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顽瘴痼疾。扎实开展伤害类案件专项评查、涉企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政拘留执行专项整治和涉案财物专项整治等执法突出问题治理行动,自专项行动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取得案件纠错、信访投诉同比下降,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持续提升的“两降一升”积极成效。
3.加强执法制度建设。制定出台系列执法指引,贴合实际解决了基层执法办案难点堵点,提升了执法质效;研究制定《池州市公安局“公正执法”工作评价体系》《池州市公安机关业务警种执法监督管理责任规定》等相关制度,通过压实各级执法办案主体责任,进一步健全源头预防、过程管理、问题查纠、追责问责有机结合的执法办案评价指标体系和考核机制,积极推动全市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
4.提升执法主体能力建设。紧抓练兵培训。常态化开展“法制夜校”“教科书式执法”“旁听庭审”等执法培训活动。2024年以来,市级公安机关开展各类形式执法业务培训,通过分类组训、专题施训,广大民辅警民警执法能力水平得到显著提高。配发业务书籍。组织全局开展执法资格考试8期考前培训,统一配发《公安机关执法细则》和执法资格等级考试辅导用书等业务书籍,激励民辅警在学法考法用法中提升法律思维和实战能力。及时兑现奖励。为表彰先进、鼓舞士气,根据《池州市公安局鼓励民警辅警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高级执法资格考试奖励办法》,对通过法律职业资格和高级执法资格考试的民辅警予以嘉奖进一步促进我局公安队伍法治思维能力提升。
(五)深入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1.深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落实“日报告周挂网月通报”制度,对各地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红榜”“蓝榜”评比情况实行“月通报”。扎实开展“访平安 创满意”主题宣传月活动,与市妇联建立了《关于建立家庭婚姻情感类纠纷联调处置机制》,共同处置涉婚姻家庭情感类纠纷,规范出具家暴告诫书。
2.全面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进一步规范初信初访受理、办理,强化释法明理,严格落实信访工作首接责任,扎实开展接访办信,做到有信必录、有事必登、有访必接,做到精准分流、精准转办,做到转送去向必告知,受理环节必告知,最大限度减少信访上行。加强信访事项闭环管理,严格信访事项“体内循环”,有序流转,确保办理信访事项各环节依法规范开展。
3.规范落实免罚清单执行。深入推进公安执法领域行政违法免罚清单制度落实,对照适用条件和适用程序,全面推广“首违免罚”和“轻微不罚”,定期汇总各执行单位免罚事项的数据,指导各业务警种规范开展免罚工作,进一步转变执法理念,执法中坚持教育指导为先,查处中坚持刚性与柔性并用,全力推进包容审慎柔性执法,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服务水平,优化我市营商环境。
4.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围绕2024年度池州市公安局“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民法典、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组织全局开展领导干部宪法法律知识能力测试,切实提高领导干部法律知识素养。同时,深入开展重大主题普法宣传活动,根据重要普法时间节点对“4.26”国际知识产权日、“6.5”世界环境日、5月12日反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日、”6.26”国际禁毒日、“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和“12·4”国家宪法日等组织开展重点普法项目和主题活动,落实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执法,加强对管理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的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六)规范行政权力制约监督
1.常态化开展执法质量考评。严格落实办案质量“四级评查”制度,每月组织市县两级法制部门开展案件考评,进一步压实执法办案监督主体责任和法制审核责任。2024年以来,我市公安机关无因执法问题导致检察机关决定绝对不诉、人民法院判决无罪、行政诉讼败诉或产生国家赔偿的案件。
2.深化“最优最差”案件评比和“局长点评案件”机制。各警种条线结合日常监督、法制支队结合重点案件评查,抽查部分全市刑事、行政案件,评选推荐“最优最差”案件,将存在的执法问题通报全市,促使民警以案为鉴,提升执法办案水平,同时市县两级公安机关常态化开展“局长点评案件”机制,通过分管领导线上点评,进一步增强了全警程序意识和规范意识,强化了各地各部门执法监督质效。
3.规范权力内外部监督制约。进一步建立健全线索通报、案件移送、信息共享等工作机制,主动接受人民检察院依法进行的立案和执法监督,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系统推广应用工作。对检察机关下发的《检察建议书》等相关监督法律文书第一时间落实办理,强化整改,将整改落实情况及时报送检察机关。同时每月组织召开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日常例会,切实发挥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问题协调解决的职能,进一步加强了内部执法监督管理,积极推动大监督格局实体化运行。
(七)强化法治政府建设保障
1.健全执法监督科技保障体系。一是综合运用“池州公安情指行一体化实战平台”,实现掌上执法和可视化、一体化高效执法;通过网上办案全流程、可回溯式监督,为智慧执法监督提供软硬件技术保障。二是全面配备4G/5G执法记录仪,进一步推进执法记录仪智能管理,强化视音频自动回传、自动关联,提升接处警工作质效,推动实现4G/5G执法记录仪配备率100%和视音频实时回传、自动关联率100%。
2.深化法治“智库”建设。在全市公安机关选配业务素质过硬的担任各级执法单位法制员,全市派出所和交警大队、刑警大队配备专职法制员,强化对警情、案件全流程监管,切实发挥“监督员”“质检员”“安全员”作用。
(八)市本级地方性法规实施情况
为规范《池州市燃放经营烟花爆竹管理条例》《池州市养犬管理条例》两项地方性法规有效落实,今年以来,市公安局联合城管、住建等单位组成联合整治小组在重点管理区域范围内组织开展不文明养犬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杜绝主城区街面流浪犬现象,对违规饲养禁养犬和大型犬只不按规定登记饲养、犬只扰民等行为规范处置,对阻碍执行职务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同时在重要时间节点,高密度、多渠道宣传禁燃禁放工作,确保两项地方性法规依法依规执行到位。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聚焦职能转变,推进政务服务升级。一是持续推进“减证便民”向“无证利民”转变,深化“无证明办事系统”“五免助手”应用,加大数据共享力度,着力丰富应用模式,打造“无证明办事机关”。二是按照省厅部署要求,纵深推进公安政务服务“综合窗口”改革,推进市、县(区)、派出所公安政务服务事项进驻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动态调整公安政务服务“综合窗口”事项清单,逐步实现“一窗受理、综合服务”。三是积极对接政务服务应用场景,加快推动人像采集“一照通用”,便利群众快捷办、高效办。同时,聚力企业在安全监管、招才引智等方面需求,高水平护航企业发展,助力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二)聚焦规范执法,构建监督管理体系。推进落实接报案全量网上登记管理、疑难案件会商、刑事案件线上单轨制办理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等制度机制,加强案件审核把关,常态化组织开展“最优最差案件”考评,加强与检法机关沟通对接,严防复议纠错、诉讼败诉、存疑不诉及撤回起诉等情形,将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有机衔接,实现全链条、全要素监督管理。以深化执法监督管理机制改革和执法责任体系改革为着力点,进一步改进执法方式,落实执法办案责任、严格执法监督责任、完善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加快构建系统严密、运行高效的执法监督管理机制。
(三)聚焦能力提升,建设法治公安队伍。深入剖析和查纠公安执法工作存在的短板不足,多措并举抓好执法能力提升。丰富执法业务培训,坚持“请进来”“走出去”相结合,采取专题讲座、集中培训,岗位练兵等形式,努力让专业领域的每个人成为岗位能手、行家里手,进一步提升基层执法办案质效;强化主体专业能力,针对警种专业不精、主业不强的突出问题,结合警种部门特点,加快提高与新质战斗力要求相适应的专业能力,落实考试考核结果奖惩兑现,引导激励民警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能、练就真本领,夯实法治公安建设基础,不断提升池州公安新质战斗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