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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池州市公安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名称: 【文字解读】池州市无人机的管制空域和适飞空域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4-07-24
废止日期:
【文字解读】池州市无人机的管制空域和适飞空域
发布时间:2024-07-24 10:32 来源:池州市公安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无人机的管制空域和适飞空域是什么?
管制空域:真高120米以上空域,空中禁区、空中限制区以及周边空域,军用航空超低空飞行空域,以及下列区域上方的空域:1.机场以及周边一定范围的区域2.国界线、实际控制线、边境线向我方一侧一定范围的区域3.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监管场所等涉密单位以及周边一定范围的区域4.重要军工设施保护区域、核设施控制区域、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生产和仓储区域,以及可燃重要物资的大型仓储区域5.发电厂、变电站、加油(气)站、供水厂、公共交通枢纽、航电枢纽、重大水利设施、港口、高速公路、铁路电气化线路等公共基础设施以及周边一定范围的区域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6.射电天文台、卫星测控(导航)站、航空无线电导航台、雷达站等需要电磁环境特殊保护的设施以及周边一定范围的区域7.重要革命纪念地、重要不可移动文物以及周边一定范围的区域8.国家空中交通管理领导机构规定的其他区域9.池州市人民政府遇有特殊情况发布的临时管制空域
适飞区域:管制空域范围以外的空域是微型、轻型、小型无人机的适飞空域(简称“适飞空域”)。

微型、轻型、小型无人机适飞高度不得超过120米。另外,对飞行量占绝大多数的微型、轻型、小型无人驾驶航空器在适飞空域内的飞行活动,以及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在农、林、牧、渔区域上方的适飞空域内的作业飞行活动豁免飞行申请,但需要满足一定条件,比如,附近无有人驾驶的航空器,且满足附近无监所、无军事禁区、无高铁机场、无高压线等要求。



管制空域是如何划分的?
管制空域的具体范围由各级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按照国家空中交通管理领导机构的规定确定,由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布,民用航空管理部门和承担相应职责的单位发布航行情报。以下图示为池州部分区域管制空域划分(无蓝色标注区域为划设的管制空域)



▲贵池区部分管制空域


▲东至县部分管制空域



青阳县部分管制空域



石台县部分管制空域
具体管制空域的划分可在国家无人驾驶航空器一体化综合监管服务平台(UOM)上查询(网址https://uom.caac.gov.cn)7月17日,池州市公安局发布了《池州市公安局关于开展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登记与管理服务登记的通告》,通告内介绍了如何依规进行登记以及如何申请飞行活动空域,请广大市民朋友按要求扫描通告中二维码(点击上方蓝字即可跳转)进行相关登记并在飞行活动前提前了解飞行区域是否为管制区域,防止发生类似的违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