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市公安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战略部署,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为主线,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市总目标,强基础,补短板、固根本,全面提高公安机关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和行政管理服务水平显著提升,群众对公平正义的获得感显著增强。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是全市公安机关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确保法治公安建设的正确方向,扎实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学习工作,将学习教育贯穿全年始终,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中设立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制定学习计划,每周由牵头部门领学。坚持以上率下、细化责任分工、定期调度推进,让关键少数带头学、基层支部领着学、普通群众跟着学,实现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全覆盖。印发《市公安局基层党组织2023年度理论学习计划》,强化各基层党组织书记切实担负起理论学习的领导责任,党员领导干部切实发挥表率示范作用,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公安机关的重大政治任务,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在开展政治轮训、入警培训和晋升培训中,切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教育培训的必训内容,运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增强学习的吸引力、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是结合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机关、进校园、进网络;积极组织参加法治建设理论征文活动,常态化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网上警民议事厅”工作机制,完善“办不成事”反映机制,研究推出更多暖心服务举措。广泛开展党员民警到社区报到和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各基层党组织通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充分运用参观红色教育基地、观看红色影片正面引导和参观廉政教育基地、观看警示教育片反面警示等方式,着力锻造“四个铁一般”的公安法治铁军。
(二)全面贯彻落实法治建设责任
1.严格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化党政主要负责人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今年以来,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马家利通过召开党委会议和局长办公会议,听取各警种、各单位对重要工作贯彻落实情况的汇报,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法治工作的领导责任;2月4日,市公安局召开了2023年全市公安工作会议,马家利书记对2023年全市公安工作作出了总体部署,强调了把法治建设同本部门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切实把抓好法治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同时,认真组织开展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法工作,强化统筹管理,不断拓展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度广度。
2.认真落实法治建设工作督察自查问题整改。全市公安机关选配业务素质过硬的70名民警担任各级执法单位法制员,全市派出所和交警大队、刑警大队配备专职法制员,实现在办案任务量大的执法勤务机构和派出所,派驻、专职法制员全面覆盖。同时压紧压实警情受理、受案立案、强制措施适用、涉案财物处置等环节执法办案主体责任和法制审核、领导审批监督责任,定期抽取全市公安机关案件和警情开展案件质量和信息化应用考评,全面提升执法办案质效。此外,制定印发《池州市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工作程序规定》,畅通行刑对口衔接渠道,不断加强我市行政执法部门与公安机关在打击违法犯罪上的协调配合。
3.深入推进法治为民办实事活动。为广泛征集意见建议,深入推进法治为民,及时解决群众实际问题,全力提升全市群众安全感和对公安工作满意度,市公安局制定了《池州市公安局民意感知回应工作指引》,打造池州公安智慧民意感知回应系统,通过110不满意警情回访、民意电话调查、信访、12345、12389、公安面对面、网上警民议事厅等渠道收集到的民意按照已有规定程序办理,并及时按要素录入系统。各单位对收集到群众反映的问题、意见和建议及时梳理、综合研判、细化措施、整改到位。同时建立问题清单,明确责任到人,实行对号入座、逐个销账,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应。
(三)稳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1.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围绕2023年度池州市公安局“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学习宣传宪法、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党内法规等。根据我单位2023年重要普法时间节点对“4.26”国际知识产权日、“6.5”世界环境日、5月12日开展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宣传、”6.26”国际禁毒日、“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和“12·4”国家宪法日等组织开展的重点普法项目和主题活动,落实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执法,加强对管理服务对象的普法工作。同时,组织各县分局、局直各部门参加“池州公安法治讲堂”学习,累计参与学习达2000余人次。为进一步推动法制大练兵活动开展,增强民警执法办案的程序意识、证据意识、诉讼意识,提升民警依法规范执法办案能力和水平,积极组织民警旁听行政诉讼案庭审旁听活动。
2.落实“八五”普法规划,推动以案释法。一是领导带头学法。以每周开展的市局党委中心组学习为载体,对照印发的党委中心组年度理论学习计划,建立健全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通过“每周一学、每月一练”等方式,使中心组成员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和表率作用,努力成为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领导班子的精心组织者、积极促进者、自觉践行者,带动本单位、本警种、本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党员民警大兴学习之风。同时健全日常学法制度,依托“安徽干部教育在线”“学习强国”平台,把在线学法作为必修课,切实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化解矛盾能力水平。二是组织练兵活动。为进一步推动全警实战大练兵法律法规知识练兵深入开展,提高全市公安民警法律素养,经市局党委会研究出台《全市公安机关法律法规知识练兵实施方案》,在全市公安机关组织开展为期三年的法律法规知识练兵活动,明确练兵时间安排、内容、方式,从基层所队、县分局、市局三个层次组织考试检验练兵成效。三是加强执法培训。常态化开展“法制夜校”“教科书式执法培训”“送教上门”“旁听庭审”等活动,开展针对性培训。2023年以来,市县两级公安机关累计开展各类形式执法业务培训90余场次。通过因人施训、分类组训,广大民警执法素养不断提升。2023年以来,全市涉警信访事项同比下降67.96%。
3.创新普法模式,增强宣传实效。利用新媒体发好池州公安好声音。紧紧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防范电信诈骗、“平安守护”等专项行动,通过“池州公安在线”“池州公安交警在线”微博、微信,“池州警讯”等新媒体发布各种以案释法、人物故事、法治小提示,以讲好法治故事,宣传法治文化为抓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有力提升公众法治意识。今年5月,市局在全市公安机关部署开展“送平安进万家”大走访活动。
(四)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1.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严格执行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相关规定,推动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简称“三项制度”)全面落实,规范重大事项决策行为,明确重大事项范围和行政决策程序,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重大对外合同等工作事项均由法制支队安排公职律师予以审核把关。深化市局法治“智库”建设,将161名取得高级执法资格人员、71名取得法律执业资格人员以及52名公职律师全部纳入市县两级公安法治人才库,同时聘请2名法律顾问开展法治工作,精心打造执法工作“高地”,真正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为防止基层单位作出行政拘留等重大行为处罚上程序不规范问题,2023年5月制定《池州市公安机关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程序规定(试行)》,确定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的范围,明确集体讨论的内容、形式,规定了体讨论决定意见的应用、违反规定的责任追究等,进一步规范办案程序。
2.严格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致力于科学建章立制,实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开展规章、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在今年全市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中,共提出3条废止、保留的清理意见建议。同时全面梳理公安立法需求,积极推动完善公安立法,我局牵头制定了《池州市养犬管理条例》,通过治理,主城区流浪犬数量明显减少,遛狗不牵绳等不文明养犬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群众文明养犬意识在逐步提高,文明养犬管理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3.积极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一是健全执法质量考评机制。严格落实办案质量“四级评查”制度,常态化开展“最优最差”案件评查,压紧压实警情受理、受案立案、强制措施适用、涉案财物处置等环节执法办案主体责任和法制审核、领导审批监督责任。今年以来,无因执法问题导致检察机关决定绝对不诉、人民法院判决无罪、行政复议纠错、行政诉讼败诉或产生国家赔偿的案件。二是建立局长点评案件制度。市县两级公安机关通过 “局长点评案件会”为工作抓手,采取现场查阅卷宗的方式,对抽取的信访投诉、12389举报、不予立案等类型案件进行全面深入点评,增强了领导干部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形成在执法中研究、在研究中执法的良好工作氛围,也强化了各地各部门执法监督质效。
4.规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线索通报、案件移送、信息共享、信息发布等工作机制,主动接受人民检察院依法进行的立案监督,做好安徽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系统推广应用工作。今年以来,全市各级公安机关累计接受各行政执法部门移交涉嫌违法犯罪行政执法案件共计77件,有力打击了各类违犯犯罪
5.制定免罚清单,优化营商环境。为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服务水平,推动包容审慎执法,优化我市营商环境,立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不断优化和改进执法方式,市公安局于2023年8月7日制发了《池州市公安局轻微行政违法行为“免罚清单”实施办法(试行)》及《池州市公安局轻微行政违法行为“免罚清单”(第一批)》,包含了35项免罚情形,涉及治安管理、网络安全管理和交通安全管理三个执法管理领域,明确规定了“首违免罚”和 “轻微不罚”的适用情形和适用程序。同时,市局先后制定12条创建一流营商环境工作措施,出台全市公安窗口服务“十做到”标准,推动全市公安机关公安系统服务企业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30条措施落地见效;深入开展“服务企业家日”“涉企法制服务接待日”“警企座谈会”“局长走流程”等系列活动。通过不断创新服务举措、严打涉企犯罪、推进规范执法、完善制度建设等,持续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创造了优质高效的营商服务环境。
(五)深化执法体系建设,确保执法公正高效权威
一是聚焦责任落实,凝聚执法监督整体合力。严格落实《池州市公安机关执法过错责任认定追究办法》,推动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常态化、规范化运行,切实发挥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问题协调解决的职能;开展重点个案专项评查,切实强化重点个案执法监督,今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认定执法过错案件19起,追究问责30人,进一步加强了内部执法监督管理,规范了执法过错认定追究工作,积极推动大监督格局实体化运行。二是聚焦规范执法,强化服务保障。针对“笑气”违法犯罪新问题,2023年6月下发《池州市公安局关于规范查处“笑气”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试行)》,明确行为定性,规范证据标准,统一量罚基准。为防止接处警登记不规范、有案不受不立、违规受立案等问题,结合省厅开展的执法办案源头问题专项治理工作,2023年10月制定《池州市公安机关执法办案源头治理八个一律工作规定》。为规范公安机关视音频管理工作,2023年8月制定《池州市公安机关内部视音频管理工作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公安机关内部视音频建设、使用和管理, 有效破解以往我市公安机关内部视音频建设、使用和管理上的职责分工不清、责任不明等问题。
二、2024年工作安排
2024年,全市公安机关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聚焦建设法治公安目标,全面落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部署安排,切实把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到实处,坚决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新时代使命任务,为建设新阶段现代化“三优”池州提供有力的公安法治保障。
(一)夯实法治建设,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贯穿于法治公安建设的各个环节,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广度和深度,全面落实省市法治督察整改要求,持之以恒加强普法宣传,开展实时普法,以案释法,认真完成市委依法治市办、市依法行政办、市法宣办部署的各项法治建设工作任务,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迈上新台阶。
(二)坚持抓源治本,深化执法问题整治。重点结合全省执法办案源头问题专项治理行动,以省厅“五项刚性措施”和市局“八个一律”为工作抓手,持续整治执法办案突出问题。针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共性问题,深入研究分析长久性、根本性解决办法,推动建章立制,切实常治长效。持续推进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县级公安机关报案中心规范运行机制建设,深化执法信息化建设。
(三)紧扣关键环节,构建执法责任体系。以深化执法监督管理机制改革和执法责任体系改革为着力点,进一步改进执法方式,落实执法办案责任、严格执法监督责任、完善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加快构建系统严密、运行高效的执法监督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各级公安机关执法监督委员会作用,指导督促各警种落实执法规范化建设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抓好共同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相关工作,确保依法履行刑事诉讼职能,切实形成刑事侦查和控诉工作合力。
(四)服务基层实战,提供精细法制保障。一要充分发挥法制部门帮助基层解决疑难复杂问题的能力,进一步强化执法办案指导,研究制定规范性文件及法律指引,未基层执法办案提供精准法律政策依据。二要严格落实重大执法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机制。贯彻落实新出台的与公安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规定和案件办理程序规定,完善配套制度建设。三要严格规范性文件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风险评估等管理工作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清理;评选和推广一批市级优秀执法制度,积极申报部、省级优秀执法制度,健全执法制度体系。
(五)聚焦能力提升,建设法治公安队伍。要深入剖析和查纠法治公安队伍存在的短板和不足,多措并举抓好执法培训,切实筑牢理论根基、提升法治素养,增强专业能力,推动法制队伍自我革新、自我提升。要积极推动在执法办案任务重的执法部门和派出所派驻或者配备专职法制员,充分发挥其“质检员”作用。大力培树法治先进典型,努力彰显新时代法治公安队伍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