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书号
当事人
违法时间
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
处罚内容
池贵公(站)行罚字【2023】111501号
尹**
2023年11月15日
未按“四实”登记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
罚款贰佰元
东公(尧)行罚决字【2023】1200号
傅**
未落实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57条、122条
警告
东公(尧)责通字【2023】1号
责令整改
东公(大)行罚决字【2023】1231号
钱**
2023年11月17日
未落实四实登记
治安管理处罚法56条第一款
罚款伍佰元
青阳县公安局当场处罚决定书(编号:2023110011)
吴**
2023年11月10日
不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
当场处罚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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