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市公安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以服务保障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为主线,持续深化执法监督,强化法制保障,加强执法管理,提升执法水平,全面推进我市法治公安建设高质量发展。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全面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市委市政府法治政府创建工作任务细化分解,纳入到年度公安工作任务清单,明确责任单位、目标要求、进度安排,与公安业务工作融合推进。主要领导亲自研究推进法治建设,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学法规定,市公安局党委先后近20次听取信访工作汇报,研究加强信访工作有关措施。结合贯彻学习新条例,5月至11月,安排2名新提拔副科级干部到市局信访岗位挂职锻炼。5月9日上午,召开全市公安机关《信访工作条例》培训暨知识测试会,专题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信访工作条例》,开展专项知识测试。6月份,市局党委调整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信访工作督查专员制度,选任6名信访督查专员。
(二)全力护航经济社会发展。一是以适应新常态着力政务服务升级。持续“不打烊”服务。面对疫情的严峻考验,公安窗口做到科学防控与优质服务两不误,在全市疫情封控期间,窗口办理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运输许可证达340张,提供加急服务1552人次,周末及重要节假日“不打烊”服务企业群众办事4224件。推行不见面审批。实行网上办、邮寄送开展审批工作,减少群众往来大厅次数,降低疫情传播风险。截至12月31日,为群众邮寄居民身份证5235件,全流程网上审批办结7833件。丰富特色服务方式。开通绿色通道服务、灵活运用预约服务、延时服务、加急服务、自助服务、网办引导服务等服务方式。全年办理“绿色通道”服务129次、提供预约服务430人次、提供延时服务586人次。二是以规范高效着力服务能力。提升落实政务服务清单统一规范化。对安徽政务服务网暨“皖事通”后台216个政务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查找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问题共计652个,并逐一进行修改完善。下沉政务服务就近办。8月份,全市44个农村派出所“综窗”建设工作全面完成,152项便民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全部进驻集中标准化办理。全市“综窗”共办理事项共计40563件,接受群众咨询1.4万余次。增强“办不成事”兜底服务能力。增设完善“办不成事”倒查机制和“超时倒查、批否倒查”机制,共受理“办不成事”事项204件,办结204件。三是以打开路着力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严打命案等暴力犯罪和传统侵财犯罪,大力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我市总体呈现“六升五降两全部一突破”的良好态势。“六升”,即破获刑事案件上升12.8%,抓获犯罪嫌疑人上升12.2%,抓获盗抢销类犯罪嫌疑人上升32%,侦破盗抢销类传统侵财犯罪案件上升51.47%,抓获涉诈犯罪嫌疑人上升165.6%,破获电诈案件上升16.77%;“五降”,即刑事案件发案总量下降9%,现发命案下降66.67%,八类严重暴力犯罪发案下降10.83%,电诈案件发案下降25.79%,盗抢销类传统侵财犯罪案件发案下降21%。
(三)全力推进依法行政。一是推进行政复议工作更公正、更高效。严格规范开展行政复议工作,对发现的重大执法问题及时下发执法监督管理意见书,督促整改到位,注重在行政复议工作中对下级公安机关开展监督检查,带头自觉履行行政复议决定,发挥行政复议在化解行政争议、纠正违法和不当行政行为中的作用。2022年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4件,无复议案件因执法程序不规范被复议纠正撤销等情况,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二是落实依法行政决策。进一步规范市公安局合同等法律文件法核工作,下发《市局法制支队关于规范合同等文件法核工作的通知》,要求以市局名义对外签订的合同等文件必须由法制支队审核把关。首次聘请社会律师为市局法律顾问,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法律事件中的参与作用,重大对外合同等工作事项均由法律顾问予以审核把关,在办理依申请公开、劳务纠纷等事件中充分听取法律顾问意见。2022年度共审核重大事项近70件次。三是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紧紧围绕重要法律、重要节点开展法治宣传教育。5月,开展《信访工作条例》专题培训并进行闭卷测试,切实提高了领导干部对新时代公安信访工作的认识,进一步掌握了公安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的具体规定,强化了为民解难、为党分忧的政治责任。3月7日,开展三八维权月广场法律咨询服务活动,针对家庭教育问题以及生活中妇女童法律权益遭受侵犯的真实案例一一解答,提升了群众运用法律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的意识。在六一儿童节来临之际,走进贵池区洋浦小学开展“六一普法进校园”主题宣传活动,进一步提升在校学生的法律意识,营造了良好的知法懂法守法的法治氛围。6月26日,在主城区远东国际广场举办6.26国际禁毒日主题法治文化活动,对全市中小学生禁毒书法绘画创意大赛优秀获奖作品进行展出,通过书法绘画作品展板、发放宣传资料和展示毒品仿真模型等方式,向群众普及禁毒知识,进一步教育引导广大青少年远离毒品,提高了广大群众识毒、防毒、拒毒意识和能力。
(四)全力提升规范执法水平。一是加强公安执法制度建设。制定了《池州市公安机关执法过错责任认定追究办法》,进一步加强内部执法监督管理,规范执法过错认定追究工作,积极推动大监督格局实体化运行,全市公安机关认定执法过错案件19起,追究问责30人;配套出台《池州市公安机关信访案件评查工作机制》和《池州市公安机关案件评查员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信访案件评查工作,推动提升全市公安机关整体执法水平;印发《池州市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工作程序规定》,畅通行刑对口衔接渠道,不断加强我市行政执法部门与公安机关在打击违法犯罪上的协调配合,接收移送案件20余起。二是整治影响规范执法突出问题。制发了《池州市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加强涉案财物处置审核把关,规范查扣冻涉案财物流程,我局涉案财物规范化管理水平显著提升;推广使用涉案资金管理系统,实现涉案资金电子化管理,解决涉案资金底数不清、流转不畅等管理难题;开展行政拘留未执行专项清理,为进一步强化行政拘留执行,维护公安机关执法权威,提升执法公信力,组织开展了行政拘留执行不到位专项清理活动,共清理行政拘留未执行近千人次;为切实规范案件卷宗管理,堵塞管理漏洞,切实提升全市公安机关案卷管理规范化水平,组织开展了案件卷宗专项清理工作,通过查询执法办案系统、归档记录以及案件主办人自查等方式,全面梳理各单位在办案件和尚未移交归档的办结案件为清理范围,最大限度达到底数清、情况明的清理目的。
(五)全力推进执法方式改革创新。一是推进柔性执法。印发了《全市公安交警系统改进执法工作“六项措施”实施方案》通知,按照“六项措施”相关规定,对标“三个清单”,准确把握“首次违法警告清单”及“轻微违法免罚清单”的适用范围,准确适用。建立交通违法先行提醒机制,将首次违法警告清单(15项交通违法代码)和轻微违法免罚清单(11项交通违法代码)印发给各单位,对照“轻微违法免罚清单”,原则上对现场执法发现未造成影响通行和安全后果的轻微交通违法,特别是货车轻微交通违法,口头告知其违法行为的基本事实、依据,纠正违法行为并予以教育后放行,对违法停车等违法行为以教育引导为主,通过短信方式(经统计已发送213392条短信)进行督促提醒,立即驶离。经统计,2022年违法停车处罚量较2021年同比下降27%。二是推进“互联网+监管”。推进信用“双公示”。共计报送数据40次,报送行政许可办件数据3861条,同时,为进一步确保数据准确,全年补报行政许可数据3次,共计补报数据310条。推进“互联网+监管”工作,全年录入行政检查行为采集数据127条,完成考核部门年度覆盖率达80%的要求,发布并审核监管动态信息16条、曝光台信息14条。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全年共建立完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15大项32小项,维护“两库”信息600余条。截至12月31日,除营业性射击场所监督检查、保安培训单位监督检查这两项检查因本市无监管对象暂不开展外,主动发起联合检查6次、配合市直单位联合检查17次,共计检查企业86家,发现问题40余个,圆满完成全年“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三是提升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应用水平。紧紧围绕部省厅部署要求,以“标杆式”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创建活动为契机,大力实施执法规范化建设提档升级工程,积极推进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秉持“一站式办案、合成化作战、智能化管理、全流程监督”理念,致力打造公安一体化、智能化、规范化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实现执法监督全覆盖、信息化、智能化,2022年度被评为全国建设应用成效突出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被公安部通报表扬,为安徽省被部表扬的二个单位之一。
二、存在的短板不足
(一)法治理念仍待提升。个别警种和民警法律素养和法治观念薄弱,运用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能力不强,通过案件评查发现部分民警存在案件办理不及时、调查取证不全面、沟通解释不到位、调查取证不全面、案卷材料保管不善等问题。
(二)执法主体能力水平有待提高。法制练兵力度不够。大部分单位虽能按照绩效考核的任务开展培训工作,但培训氛围不够浓厚、形式过于单一,仅停留在面上,培训的内容针对性不强,培训覆盖面不宽,不能达到全警大练兵的目的;培训效果也不明显,仅仅以完成任务数为目的,不能切实提升民警执法素养和能力。执法资格考试结果运用效果不明显,激励措施缺乏创新。没有科学地将考试结果与执法资格、评先评优、提拔晋级、执法办案积分制挂钩,不能形成合力有效推进执法主体能力提高。
(三)监督措施还有待改进。一方面是监督范围不广,以案为鉴中“案”没有达到基层这一“末梢”,一线民警触及灵魂不够。另一方面是招数不够多,沿用老办法,没有新招数,对违法违纪线索不掌握,不重视,事后处置积极作为,事前监督滞后。
三、2023年重点工作
(一)严防执法风险,坚持抓源治本,持续整治执法突出问题。要全力解决涉警信访居高不下问题,提升公安形象与执法公信力。一是强化追究问责。坚决抓好违规受立案、逐利执法、干预执法、压案不查、降格处理等执法突出问题,严格执行省厅“四个必须”“四个严禁”硬性要求和《池州市公安机关执法过错责任认定追究办法(试行)》,坚持有错必究。发现违反规定的坚决追责到位。二是推进专项评查。以到部、省、市公安信访事项为重点,定期开展信访案件专项考评工作,对我市执法突出问题开展重点评查,进一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三是坚持问题导向。聚焦12389、信访投诉、案件考评中发现的执法问题,开展“案件复盘”,查清事情真相、查清事情原因,查清各方责任,查清是否整改到位,查清是否举一反三,做到“一案一评”、“跟踪问效”,以整改、问责促进执法公正。
(二)深化改革部署,严密机制建设,提升执法监督管理能力。一是严格落实案件“四级评查”机制。各办案单位和各地法制部门每月对办结案件考评全覆盖,市局每月检查各地案件考评质量和考评覆盖情况,每月组织开展各县分局案件交叉考评,督促执法问题整改,提升案件质量。二是全面推广派驻、专职法制员制度。总结固化经验,逐步实现法制员派驻监督专职化,推进法制审核、监督、服务、指导职能覆盖执法办案全过程。三是加强执法信息化建设。全力提升执法信息化应用水平,督促县级案管中心依托执法办案相关信息系统或者功能模块,开展日常执法监督活动,严格落实严格落实“日清、周督办、月通报”工作机制。全面推动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提质增效,以市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为标杆,学习外市先进经验,组织开展全市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提质增效专项攻坚行动,推动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提质增效。
(三)聚焦能力提升,锻造过硬队伍,加强执法主体建设。一要紧紧围绕法治公安和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点,坚持法律业务知识培训与实战应用相结合,常态化开展新法新规解读,提升民警执法能力水平;二要加强法制员队伍培训力度。对所队法制员以及分管法制所领导分层级开展培训,采取专题讲座、集中培训,岗位练兵等形式,大力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提高法制队伍执法监督能力,进一步提升全警执法办案和服务群众的水平。三要持续深化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制度,鼓励民警积极报考高级执法资格考试,加大考试培训力度,深化执法资格等级考试结果运用,大力提高我局民警高级执法资格考试通过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