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00003280589C/202203-00030 | 组配分类: | 规划计划 |
发布机构: | 池州市公安局 | 主题分类: | 公安、安全、司法 |
名称: | 池州市公安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 文号: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2-03-31 | |
废止日期: |
2021年,市公安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为主线,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市总目标,强基础,补短板、固根本,全面提高公安机关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和行政管理服务水平显著提升,群众对公平正义的获得感显著增强。
一、2021年法制政府建设情况
(一)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走深走实
全市公安机关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确保法治公安建设的正确方向,扎实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学习工作,将学习教育贯穿全年始终,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中设立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制定学习计划,每周由牵头部门领学。坚持以上率下、细化责任分工、定期调度推进,让关键少数带头学、基层支部领着学、普通群众跟着学,实现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全覆盖。在7月1日,组织全警收看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大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全面铺开学习教育宣传网。同时,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全市公安机关共有65个基层党支部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召开党史生活会,参与达2000余人次。
(二)推动全面依法治市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一是严格加强机构建设。成立市公安局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市政府副市长、公安局长马家利任组长,市局其他党委成员任副组长,局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完善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工作机制,规范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召集、议事、决策程序,实行实体化运行最大限度服务实战,对发现的重大执法问题及时下发执法监督管理意见书,督促整改到位。今年以来已召开5次专题会议研究认定执法过错、责任追究。
二是严格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化党政主要负责人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今年以来,市政府副市长、公安局局长马家利通过召开党委会议和局长办公会议,37次听取各警种、各单位对重要工作贯彻落实情况的汇报,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法治工作的领导责任,切实抓好各项法治建设工作。
三是严格统筹疫情防控和社会稳定。全市公安机关严格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全力以赴投入到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各项工作中,持续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及时开展数据信息核查,对中高风险地区来(回)池人员等信息开展核查,共核查中风险地区来(回)池人员数据信息3万余条;加强涉疫场所秩序维护,加大对隔离医学观察点、疫苗接种点警力投放力度,全市正在投入使用的隔离点近30处,驻点警力40余名;严密做好内部疫情防控,相继下发《市公安局疫防办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提示》,要求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全面加强内部场所疫情防控,重点督促监管场所、车管所服务大厅、出入境服务大厅等重要场所和窗口服务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场所治安管控力度、加大涉疫案件处罚力度,下发了《关于从严从紧加强全市疫情防控相关工作措施的通知》,在做好网吧、游戏厅、KTV等密闭式娱乐休闲场所管理的同时,严格麻将馆、棋牌室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管理,严厉打击涉疫违法行为,全市公安机关共办理涉疫案件101起,其中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案件2起,拒不执行政府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案件86起,赌博案件13起,罚款11人,行政拘留29人。
(三)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一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严格执行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相关规定,推动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简称“三项制度”)全面落实,规范重大事项决策行为,明确重大事项范围和行政决策程序,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重大对外合同等工作事项均由法制支队安排公职律师予以审核把关,目前,市公安局共有24名公职律师、3名法律顾问。
二是严格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致力于科学建章立制,实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开展规章、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在今年全市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中,共提出10条废止、保留的清理意见建议。同时全面梳理公安立法需求,积极推动完善公安立法,我局牵头制定的《池州市养犬管理条例》已于今年3月1日正式施行,截至目前,主城区养犬登记数为2876条,已发放犬证2590张,主城区流浪犬数量明显减少,遛狗不牵绳等不文明养犬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群众文明养犬意识在逐步提高,文明养犬管理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三是推进行政复议工作更公正、更高效。市公安局作为行政复议机关,严格依照《行政复议法》、《公安机关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程序规定》开展相关行政复议工作,对发现的重大执法问题及时下发执法监督管理意见书,督促整改到位,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的工作人员均为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民警,注重在行政复议工作中对下级公安机关开展监督检查,带头自觉履行行政复议决定,发挥行政复议在化解行政争议、纠正违法和不当行政行为中的作用,今年以来,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8件,无复议案件因执法程序不规范被复议纠正撤销等情况。
四是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聚焦减证便民深化“放”,审批权限应放尽放。在法律法规范围内,将分散在市级公安机关多个警种部门的12项行政审批权限集中下放至公安窗口,授权“首席代表”管理相关政务服务事务,实行“一枚公章管审批”。权责清单该清则清。对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和中介服务清单进行全面梳理,及时认领和调整。2021年,权责清单调整后共424项,其中行政许可事项30项、行政处罚353项、行政强制24项、其他权力17项;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8项;公共服务清单59项。审批流程能简就简。理顺审批部门与业务部门间的权责关系,促时部门间的协作配合,优化政务服务审批程序;深入开展减证便民行动,结合“证照分离”改革工作,将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审核等3项行政审批事项实施告知承诺制;取消典当业特种行业1项许可事项;取消有关规章设定证明事项和取消有关规范性文件设定证明事项35项;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3项。运用信息化强化“管”。推行“互联网+监管”。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提升监管能力,截至目前,共录入行政检查1359条,行政处罚134条,监管信息100条,用户数103人。 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调整完善执法人员库和检查对象库,截至目前,监管对象库企业共3189家,执法人员库执法人员共36人,调整“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事项清单共9大类12个事项。推行信用监管,自2021年1月以来,我局共上报行政许可数据量共近3万条。推进“三个一”优化“服”。建一张网。依托全市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接入全市“一张网”。梳理出标准化公安政务服务事项清单近3百条,并统一编码管理,解决“一网通办”事项同源问题。推进电子证照归集工作,为企业和群众办事“一证通用、全网通办”提供支撑,截至目前,已归集公安发放的电子证照20类,共生成电子证照295.5万个。进一扇门。归口整合户政、车驾管、治安、禁毒、网安等150余项政务事项全部进驻中心;按照“应进全进”的原则,持续推动出入境、车驾管等更多公安政务事项进驻中心,确保企业群众“只进一扇门,办成所有事”。“跑一趟路”。推动政务服务事项最多跑一次,一次就办成,重点解决企业和群众申请材料多、办事难等问题,最大限度精简材料、压缩时限,平均审批材料数已由3.87份压缩至1.49份,平均审批时限由5.96个工作日缩减至1.71个工作日。
(四)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监督体系建设,确保执法公正高效权威
一是聚焦责任落实,凝聚执法监督整体合力。落实领导干部“第一责任”,市公安局主要负责人担任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对执法监督工作直接部署、直接协调、直接督办,今年以来认定执法过错案件10件次、责任追究7人次;落实警种部门主体责任,细化执法规范,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落实法制部门监督责任,聚焦主责主业,争做工作谋划“参谋”、执法监督“能手”、执法改革“先锋”、执法服务“管家”,积极构建“全警抓、抓全警”格局,形成公安内部监督合力,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组织对2018年以来全市受案后超期未作结论类、不予立案类、撤销案件类、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未结类、退回补充侦查超期未作结论类920件重点案件进行评查,对15件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进行清查,发现598件存在“6+N”顽瘴痼疾问题情形案件,并全部整改完毕,整改率100%。
二是聚焦规范执法,优化执法监督管理模式。依法履职明权责,厘清公安执法权责边界,确保公安机关执法权力始终在法治轨道上正确行使;落实《全市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以四优促四化”品牌创建十三条措施》,确保执法权力在制度轨道内规范运行;从严监管促规范,以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应用为抓手,打通基层执法“神经末梢”,建立“一站式办案、一体化管理、信息化支撑、智能化辅助、全流程监督”的执法监督管理体系,破解以往“管不了、看不见”的监督瓶颈,实现执法办案和管理监督的高效运行,在今年公安队伍教育整顿中智能监测、靶向治疗,实现了以信息化、智能化手段根治顽瘴痼疾,针对有案不立、压案不查、降格处理、违规取保候审等问题,综合运用大数据比对分析110接处警系统、警综平台和执法办案信息系统,梳理排查出410件“5+3+N”顽瘴痼疾问题并全部整改到位;强化奖惩重激励,健全完善办案积分考评结果与评先评优、晋职晋级、干部任用相挂钩的正向激励政策,引导民警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2020年度共有10名同志被评为全市公安机关“十佳执法标兵”、40名同志被评为全市公安机关年度“严格公正执法之星”予以表彰。
三是聚焦固本培元,打造执法监督专业力量。出台《池州市公安机关法制员工作管理规定》,充分发挥法制员对案件审核把关的监督作用,进一步明晰、规范法制员工作职责,强化对警情、案件全流程监管,切实发挥“监督员”“质检员”“安全员”作用;加强法制员队伍建设,优化队伍管理、配齐配强力量,实现全市派出所和交警大队、刑警大队配备专职法制员,市县两级经侦部门实行派驻法制员;建立考核奖惩激励机制,把工作实绩与评先评优、晋职晋级挂钩,全面提升履职能力,激发队伍活力,增强法制队伍的责任感、自豪感,齐备的法制员队伍,完善的工作机制为全警执法监督管理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四是深入推进重点领域执法。市公安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结合开展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四清六无”回头看专项行动,深化打击治理长江流域非法捕捞行为,紧扣“部门对接、警情梳理、人员筛查、耳目物建、网上搜索、举报有奖”六步工作法,“以打开路、以打促禁”,坚持打击与防范结合、水上与岸上互动,围绕重点敏感水域和重点时段开展多频率、多时段长江池州段“清江行动”。今年以来,公安机关共查获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案件5起,抓获涉案人员8人,目前移送审查起诉案件2起2人,依法扣押作案工具1只、各类非法捕捞工具10套、查获渔获物37.39公斤。移交渔政部门行政案件4起、违法行为人4名,有力震慑了违法犯罪分子。
(五)推动法治社会建设,社会矛盾纠纷化解依法高效
一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落实常态化的滚动排查和敏感时期超前排查工作机制,以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活动为载体,结合“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和“一村一警”包村联系工作,组织全市公安派出所民警、辅警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校园,对存在的风险隐患开展深入排查,确保排查范围全覆盖、矛盾事项不遗漏。强化研判预警。加强对入户调查、接处警、治安管理、案件办理、服务群众等工作中发现的苗头线索进行关联比对,切实提高了预知预警能力,以多种形式、多种方法,多渠道、全方位摸排掌握各类矛盾信息。社村民警入户走访44333户,共排查矛盾16598起,化解15993起,化解率为96.3%。通过警民联调机制,调处成功9049起矛盾纠纷。自全市公安机关社会治安大排查大整治大防控专项行动以来,通过110接处警警情梳理及省厅推送出的“扬言危害公共及人身安全”类警情68起,对扬言个人极端行为人30人落实包保稳控,14人给予行政处罚,属地派出所均密切关注,落实管控措施,及时消除隐患。为有效解决婚姻家庭纠纷引发的一系列社会不稳定问题,市公安局在全市开展了婚姻家庭纠纷集中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全市婚姻家庭、家暴类警情同比下降15.8%。各派出所在数据分析上下功夫,树立接报警情周分析、月研判意识,通过对辖区内接处警当场未调处成功和半年内2次报警未解决的矛盾纠纷警情进行全面梳理,实行清单式逐条销号管理,全市共分析婚姻家庭、家暴类警情3219起,排查婚姻家庭矛盾纠纷2480起,调解成功2383起,调解成功率为96.1%。全市未发生因矛盾纠纷引发的个人极端暴力犯罪案件。
二是信访维稳扎实有效。全国、全省“两会”、建党100周年大庆活动、国庆、十九届六中全会等重点时期、重要节点,把公安信访工作触角动态延伸跟进,将重点人动态纳入管控,组织全市公安机关共摸排重点人近30人次,每日上报重点人动态,确保重点时期、敏感节点、重大活动时我市公安信访环节没有发生任何问题。在公安机关开展的信访突出问题攻坚化解专项工作中,穷尽手段就地解决问题,纾解怨气,按照“三到位一处理”的要求依法攻坚化解了一批陈年旧案。截止十一月底,公安部交办我市疑难信访案件35件,已筛查剔除27件,化解案件8件。化解率100%。省厅交办我市疑难信访案件10件,筛查剔除5件,化解5件,化解率100%。率先在全省公安机关在积案化解中实现“清仓见底”的目标。中央信联办、国家信访局交办重信访案件5件全部化解。市、县两级公安机关领导包案19件,组织市局领导接访28批次、35人次。以开展“最多访一次”工作为载体,依法分类处理加强初信初访办理,1-11月底,信访事项依规受理并予以处理答复11件,信访事项依规复查答复4件,信访事项导入法定途径依法处理99件。公安部及省厅下转的初信初访52件,管辖地公安机关在及时办结的同时落实全部评查。新发12件到部、厅走访甄别信访事项全部落实市、县两级公安机关领导包案并纳入接访,均已化解未形成重复访、越级访。赴省进京涉公安初信初访事项的化解率达到95%。
二、存在的不足与原因
一是执法监督信息化、智能化程度不足。对执法源头到案件办结、移送审查起诉中间各环节的监督节点还是依靠人工被动审核把关,未建成高智能化的执法全流程大数据管控平台。
二是法制员的数量与能力不足。根据国务院关于法制审核人员数量要求,我局法制员数量远远低于目标要求;同时,根据省公安厅关于全面推广派驻、专职法制员制度的规定,我局亟需配强专业法制力量。
三、2022年重点工作安排
2022年,全市公安机关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聚焦建设法治公安目标,全面落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部署安排,切实把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到实处,坚决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新时代使命任务,为建设新阶段现代化“三优”池州提供有力的公安法治保障。
一是规范重点执法环节。强化法制监督审核,针对重大、复杂以及多发刑事案件制定审核规范,并组织专项培训。
二是完善执法监督管理体系。完善并落实执法情况定期总结研判通报制度,指导各地出台实施执法办案积分制细则并抓好贯彻落实。针对执法不规范、不作为、乱作为以及过度执法、机械执法等执法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
三是提升执法信息化建设水平。配套完成软硬件建设,逐步实现对案件全流程信息化、智能化监督管理。严格落实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计划,健全完善使用管理机制,为办案提供高效实时保障。
四是增强执法主体素质能力。开展全警实战大练兵活动,组织执法能力比武、法律知识竞赛等形式多样的练兵比武活动。落实省厅法制员管理规定中关于法制审核人员数量比例不少于本单位执法人员总数5%的要求,配强派驻法制员、专职法制员等专业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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