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8日上午,市政府《池州市养犬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组织实施工作新闻发布会在市公安局六楼会议室召开。
市主城区犬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市政府三级调研员童修德,市主城区犬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市公安局副局长叶卫东,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胡明星、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赵可静出席新闻发布会,对《条例》进行了解读,对《条例》组织实施有关事项进行了发布,并就有关问题答记者问。市政府新闻办主任洪峰主持新闻发布会。安徽日报、安徽广播电视台、中安在线、新安晚报、安徽法制报、市场星报、安徽商报、池州日报、池州广播电视台、池州人网、池州查查网等11家新闻及网络媒体应邀参加新闻发布会。
《条例》定于2021年3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市养犬管理工作走向法制化、规范化的崭新起点。下一步我市养犬管理工作将以本次新闻发布会为启动仪式,按照“党委政府领导、公安牵头、县区(管委会)为主、部门联动、规范管理、严格执法”的工作思路,广泛动员市民积极参与,实现养犬必登记、遛狗必牵绳、便溺必自清、违规必处罚的立法目的,切实提升我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水平,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市主城区犬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市公安局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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