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指示要求,进一步贯彻公安部、省公安厅关于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部署要求,切实提升全市公安机关执法质效、执法公信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聚焦新时代公安执法工作面临的新要求、新形势、新挑战及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需要大力推进的重点任务、关键环节,通过三年攻坚行动不断规范重点执法环节,完善执法监督管理体系,提升执法信息化建设水平,增强执法主体素质能力,持续提升全市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
二、重点任务
针对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中的关键环节,组织开展4个攻坚行动,为执法工作长效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一)规范重点执法环节攻坚行动
1.拍摄制作系列现场执法活动视频教学片并组织开展可视化、实战化教育培训。(牵头单位:市警校;责任单位:各县分局,法制支队;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
2.严格落实受立案回访巡查制度及接报警回访机制,及时复核监督受立案情况。(牵头单位:法制支队;责任单位:各县分局,督察支队,各执法办案部门;完成时限:2021年6月底)
3.强化法制监督审核,针对重大、复杂以及多发刑事案件制定审核规范,并组织专项培训。(牵头单位:法制支队;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4.严格落实刑事案件公安机关与检察机关的对口衔接机制。(牵头单位:法制支队;责任单位:各县分局,局直各执法办案部门;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
(二)完善执法监督管理体系攻坚行动
5.完善并落实执法情况定期总结研判通报制度。(牵头单位:法制支队;责任单位:各县分局,各执法办案部门;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
6.完善并落实重大执法事件应急处置机制。(牵头单位:法制支队;责任单位:各县分局、指挥中心、宣传科、各执法办案部门;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
7.出台《池州市公安机关于执法办案积分制结果运用实施办法》,指导各地出台实施细则并抓好贯彻落实。(牵头单位:法制支队、人事科、组织科;责任单位:各县分局;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
8.推进网上执法质量考评智能化应用,实现办案质量考评自动计分。(牵头单位:法制支队;责任单位:各县分局,信通科;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9.严格组织实施对不达标单位的“通报警示、重点管理”机制。(牵头单位:法制支队、人事科;责任单位:各县分局;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
10.针对执法不规范、不作为、乱作为以及过度执法、机械执法等执法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牵头单位:法制支队、督察支队;责任单位:各县分局,各执法办案部门;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
(三)提升执法信息化建设水平攻坚行动
11.根据省厅皖警法智执法办案监督管理平台建设要求,配套完成软硬件建设,逐步实现对案件全流程信息化、智能化监督管理。(牵头单位:法制支队、信通科;责任单位:各县分局,警务保障处、指挥中心、各执法办案部门;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12.落实执法状况白皮书定期发布机制,充分发挥指导执法、辅助决策、反哺实战等方面的作用。(牵头单位:法制支队;责任单位:各县分局,警务保障处、信通科、各执法办案部门;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
13.深化刑事案件智能辅助办案系统应用,推进公检法一体化办案协作,提升办案效率。(牵头单位:刑警支队、信通科、法制支队;责任单位:各县分局,警务保障处、各执法办案部门;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14.严格落实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三年建设”计划,健全完善使用管理机制,为办案提供高效实时保障。(牵头单位:法制支队、经侦支队、刑警支队、警务保障处、各县分局;责任单位:信通科、各执法办案部门;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四)增强执法主体素质能力攻坚行动
15.开展全警实战大练兵活动,组织执法能力比武、法律知识竞赛等形式多样的练兵比武活动。(牵头单位:市警校;责任单位:各县分局,局直各部门;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
16.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关于法制审核人员数量比例不少于本单位执法人员总数5%的要求,配强专业力量。(牵头单位:人事科、法制支队;责任单位:各县分局;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
17.落实惩治袭警犯罪有关规定,完善民警依法履职免责和容错纠错机制,客观评价执法行为,旗帜鲜明支持民警依法履职。(牵头单位:督察支队;责任单位:各县分局,法制支队、市局“维权委”其他成员单位;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攻坚意识。在2019年召开的全国公安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专门就“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作出重要指示、提出明确要求。全市公安机关和广大公安民警要提升政治站位,紧扣行动目标、压实行动任务,强化攻坚意识、细化攻坚措施,确保三年为期的深化攻坚行动取得实实在在成效,推动全市公安机关执法质效和执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
(二)强化攻坚合力。各项任务的牵头单位要做好牵头组织工作,各责任单位要做好配合支持工作,形成工作合力,协同推动工作开展。各县分局和局直各执法办案警种要对标对表4个攻坚子行动的阶段任务,凝心聚力、倒排工期、抓紧实施,确保各项攻坚任务不折不扣完成。
(三)强化持续推进。全市公安机关要把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当作一项基础性、引领性工作常抓不懈,以公平正义为价值导向,持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提高执法质量和执法公信力。市局将适时组织专项督导,检查发现问题、督促整改问题,对不担当、不作为、推诿扯皮、推进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予以约谈、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