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鹰转危为安
6月23日,一位热心群众将一只幼鸟送到东至县公安局张溪派出所,称其是在家鱼塘旁边发现的,发现该幼鸟因翅膀受伤无法飞行,于是将它救下后送到了派出所。民警第一时间与野生动物站联系,经专业工作人员现场确认,这只幼鸟确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野生猫头鹰。
目前,民警已将猫头鹰移交到野生动物站作进一步检查和救助,待具备野外生存能力后,再放归自然。
野生大白受伤记
“警察同志,我家院子里来了一只白色大鸟,像是保护动物,你们快来看看!”
6月19日15时许,青阳县公安局庙前派出所接辖区村民龙先生报警,称家中飞来一只鸟,疑似保护动物。接警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发现这只身披洁白羽毛的“大鸟”,体型纤瘦,长嘴、长颈,经初步判断,属于国家“三有”保护动物——白鹭。经一番检查,发现这只白鹭翅膀受伤,民警小心翼翼地将其转移至安全区域,用随身携带的医疗用品,对伤口进行消毒,待其恢复飞行能力后,带至野外合适场地放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