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摩托车
来信日期:2022-06-02 处理状态:已办结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依据公安部5月1日最新颁布的《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第164号令)第二章第五节第三十九条:申请人因机动车灭失办理注销登记的,应当书面承诺因自然灾害、失火、交通事故等导致机动车灭失,并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综上所述,针对来电人咨询的问题,车管所回复:可以办理的。
2022年6月6日,池州市交警支队车管所工作人员吴佩佩与您电话联系,并在电话里一次性告知您办理流程及须知事项。最后您对工作人员的回访表示满意。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给您带来不便深感抱歉。若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与经办人联系,联系人:吴佩佩,联系方式:19956697217。
池州市公安局
2022年06月06日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答复单位:池州市公安局 答复时间:2022-0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