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渡口镇乱设交通标识大肆抓拍
来信日期:2020-11-10 处理状态:已办结
尊敬的来信人: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1、东至县大渡口镇大同路为镇区道路,机动车通行量相对较少,多为本地居民车辆。依据《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该路段机动车通行限速40公里/小时。
2、为保障大渡口小学上下学高峰期,学生通行安全,周一至周五11:00分—12:00分、16:00分—17:30分禁止机动车通行,道路两侧均按照规范设有禁令标识。
3、下一步,将增加禁令标识设置,及时提醒机动车在上下学高峰期绕道行驶。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答复单位:池州市公安局 答复时间:2020-12-11